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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區別有哪些?


作者:管理員 來源:鑫匯寶2016-03-28 【字體:

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區別有哪些?對沖基金也稱避險基金或套期保值基金,是指金融期貨和金融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與金融工具結合後以營利為目的的金融基金。共同基金對於資本形成、經濟發展和社會福利提高的作用日益增強。

在金融投資市場,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包括信托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是基金的兩種形式,共同基金又稱為信托基金。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區別有哪些呢?

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區別有哪些?

1、投資者人數

對沖基金:嚴格限製美國證券法規定: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裏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義參加,夫婦倆最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如以機構名義參加,淨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規定:參與者由100人擴大到了500人。參與者的條件是個人必須擁有價值5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證券。

共同基金:無限製。

2、操作模式

對沖基金:不限製,投資組合和交易受限製很少,主要合夥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靈活運用各種投資技術,包括賣空、衍生證券的交易和杠杆,基金經理比較能夠充分發揮個人的投資理念和經驗,把握更多的投資機會,獲取更大的利潤。

共同基金:限製,受製於投資品種、比例以及決策模式等限製。基金經理容易受業績排名等因素幹擾從而放棄基金長期收益目標,轉而追求短期效益。

3、監管

對沖基金:不監管美國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資公司法曾規定不足100投資者的機構在成立時不需要向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等金融主管部門登記,並可免於管製的規定。因為投資者對象主要是少數十分老練而富裕的個體,自我保護能力較強。

共同基金:嚴格監管因為投資者是普通大眾,許多人缺乏對市場的必要了解,出於避免大眾風險、保護弱小者以及保證社會安全的考慮,實行嚴格監管。

4、籌資方式

對沖基金:私募,證券法規定它在吸引顧客時不得利用任何傳媒做廣告,投資者主要通過四種方式參與:依據在上流社會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直接認識某個對沖基金的管理者;通過別的基金轉入;由投資銀行、證券中介公司或投資谘詢公司的特別介紹。

共同基金:公募,公開大做廣告以招徠客戶。

5、能否離岸設立

對沖基金:通常設立離岸基金,好處:避開美國法律的投資人數限製和避稅。

共同基金:不能離岸設立。

6、信息披露程度

對沖基金:信息不公開,不用披露財務及資產狀況。

共同基金:信息公開。

7、經理人員報酬

對沖基金:佣金+提成,獲得所管理資產的1%-2%的固定管理費,加上年利潤的5%-25%的獎勵。這種形式使得基金經理具有很強的激勵動力。

共同基金:一般為固定工資,基金經理激勵動力相對較差。

8、經理能否參股

對沖基金:基金管理人一般是基金發起人,持有基金相當份額,對比共同基金,對沖基金的基金經理更關心基金的運作情況。

共同基金:一般不參股。

9、投資者抽資有無規定

對沖基金:有限製,大多基金要求股東若抽資必須提前告知:提前通知的時間從30天之前到3年之前不定。

共同基金:無限製或限製少。

10、可否貸款交易

對沖基金:可以自有資產作抵押貸款交易。

共同基金:不可以貸款交易。

11、規模

對沖基金:規模小,全球資產大約為3000億。

共同基金:規模大全球資產超過7萬億。

以上就是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區別,希望對投資者有所幫助。對沖基金也稱避險基金或套期保值基金,是指金融期貨和金融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與金融工具結合後以營利為目的的金融基金。共同基金對於資本形成、經濟發展和社會福利提高的作用日益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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